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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县委、县政府2014年一号文件

更新时间:2014-3-14 11:55:40  浏览:5017

中共郧西县委  郧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若干意见

(2014年3月11日) 
 

  2014年,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: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、中央、省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、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,以“农业强、农村美、农民富”为总目标,进一步解放思想,改革创新,配套政策,加大投入,强化“三农”重中之重地位,力争在特色产业发展上取得新成效,在美丽乡村建设上取得新进展,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,努力实现农业总产值41.3亿元、同比增长8.4%,农产品加工产值10亿元、同比增长43%,农民人均纯收入5515元、同比增长13%,为建设“文化旅游强县·十堰西北门户”提供强力支撑。

  一、加速特色产业发展

  1.优化区域布局。在普查摸底的基础上,根据立地条件、产业基础和种养习惯,进一步优化农业特色产业布局。城关镇近郊村、建制镇所在村、重点旅游景区所在村以发展生态观光农业为主;其他区域按照“山上一个产业、山下一个产业”的格局,每个村重点扶持发展1-2个特色产业。同类产业基地尽可能相对集中、连线、成片,形成规模。鼓励发展林下种养、立体种植、轮作套种等种养模式,努力提高农业效益。

  2.突出优势品牌。发挥资源比较优势,大力培植地产品牌,走生态、有机、绿色、安全发展之路,努力提高郧西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。特别要放大“郧西马头山羊”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效应,积极申报、争取“郧西山野葡萄”入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,围绕“5年内,马头山羊年出栏量达到30万只、山野葡萄野生培植基地和生态种植基地分别达到1万亩”的目标,突破性发展马头山羊和山野葡萄产业。同时,立足“买全国、卖全国”,打好“七夕”牌,大力培植地方特色旅游商品,推介郧西符号,积极挖掘农耕文明,大力开发农耕民俗产品,带动农民增收致富。

  3.促进规模种养。按照“市场主导、规划引导、企业主体、政府服务”的思路,鼓励种养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业专业合作组织、龙头企业领办特色产业,促进特色种养基地达标准、上规模、提质量、增效益,着力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。山羊产业:新建规模养殖场20个,新培植“1235”模式养羊户150户,新增马头山羊优质种羊2000只;实施“满栏工程”,使全县山羊饲养量、出栏量分别达到56万只以上、28万只以上。山野葡萄产业:新建生态种植基地2300亩。蔬菜产业:巩固设施菜基地2500亩,新增农超农企对接基地2000亩,新建设施菜基地500亩。核桃产业:新建标准化核桃基地10000亩,标准化管护老基地11940亩。蚕桑产业:新建标准化桑园1500亩,提升改造老桑园3500亩,产茧230吨。烟叶产业:种烟1.9万亩,产烟4万担。同时,建设茶叶基地1万亩、中药材基地0.9万亩、红薯淀粉基地2000亩,管护杜仲基地10万亩;结合“中国爱谷”建设,试种玫瑰、薰衣草、牡丹、芍药等花卉200亩以上。

  4.强化“龙头”带动。支持神武天滋、真武酒业、五龙河食品、三和农产品、世元杜仲、鸿大粮油、濠歌时装、富懋服装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;支持中绫丝绸、天河古榨坊、汉锦坊等企业开发文化、旅游产品,提升品牌形象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,大力培植加工转化型、商贸(旅游)拉动型、中介服务型等多种形式的龙头企业,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。2014年,力争完成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2亿元,完成马头山羊和核桃加工招商企业落户,培植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家,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家;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额达到2亿元;新增湖北省著名商标1-2枚;新增“三品一标”产品2-3个。

  5.保障食品安全。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及农作物病虫害防治,确保无重大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疫情发生。开展农药、兽药、肥料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专项整治,从源头控制农产品质量。逐步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、食品质量追溯体系,切实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、市场准入制度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,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。

    二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

  6.坚持科学规划。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“三农”工作的主旋律、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。按照“政府主导、农民主体;因地制宜、突出特色;生态优先、持续发展;分类实施、整体推进、方便农民生产生活”的原则,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。要以村庄为纽带,以产业为核心,以生态为屏障,坚持不大拆大建、不贪大求洋,因地制宜,依山傍水,随湾就势,通过土地整理、设施配套、人口聚集、文化发掘、旅游融合,形成独具我县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。2014年,重点启动水石门至天河口、上津高速公路口至上津古城、安家乡3个片区美丽乡村建设。其它乡镇(场、区)要结合实际,选择1个村或1个片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。

  7.创建“生态家园”。以“美丽乡村”建设为统领,开展以宜居住房、清洁生产、饮水安全、通畅路网、环境治理、乡村绿化为重点的“生态家园”创建活动,改善农村环境,努力打造宜居、宜业、宜游的美丽家园。创建市级生态乡镇3个、生态村30个。大力推广新品种、新饲料、新肥料、新农药、新材料、新能源,推进农业清洁生产,控制和降低农业面源污染。以垃圾处理、污水治理为重点,实施“以奖促治”政策,建立村庄保洁制度,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,逐步实现垃圾统一收集、污水有序排放。加强森林城市、森林乡镇、森林村庄建设,以汉江沿岸和高速公路沿线为重点,加大裸露山体生态恢复力度,巩固退耕还林16.6万亩。实施沼气“一建三改”1758户,普及清洁能源5262户。

  8.加快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。抢抓汉江生态经济带提升为省级战略的重大机遇,加快推进郧西“七夕”农业产业园规划、建设。继续推进夹河、羊尾灾民搬迁安置工程,完善供水、供电、污水处理、管网等基础设施,发展生态旅游产业,使之成为汉江生态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。启动汉水入鄂第一乡生态旅游村(景阳乡兰滩口村)建设。加快推进汉江兰滩口大桥、老官庙大桥规划、立项。建设汉江沿线重点乡镇通村达户道路26公里。启动汉江沿线土地整理工程。

  9.深入推进扶贫开发。大力实施秦巴山片区扶贫开发,加大中国人寿定点扶贫、北京市平谷区对口协作和省直单位、武汉市对口帮扶工作争取力度。启动整村推进重点贫困村11个,实施扶贫搬迁、生态移民550户。加大特色产业支持力度,增加农民收入,减少贫困人口1.63万人,贫困农户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5%以上。

  10.配套基础设施。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、饮水安全、出行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目标,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,大力改善居住条件。开发整理土地1.5万亩,建设通村水泥路100公里。增效扩容改造水电站7座,推进水石门水库水源工程和鲤鱼头电站项目建设,除险加固小II型水库20座。实施中小河流治理12.64公里,开展安家、三官片区小流域治理16.27平方公里。完成20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。新建及修复塘堰35处、渠道200公里,新增农田灌溉面积10000亩。

  三、强化体制机制支撑

  11.统筹使用涉农资金。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策划、包装、申报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、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。按照“统一规划、集中使用、性质不变、渠道不乱、各负其责、各记其功”的原则,对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,集中使用,确保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。

  12.改革以奖代补方式。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“四两拨千斤”的功能,通过贷款贴息、以奖代补、土地入股、村企合股、捐资扶助、国际农发基金合作等方式,引导更多民间资本、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。对企业(合作社、家庭农场)投资建设、符合规划要求的特色产业基地,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资金奖励;由政策性投入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,无偿交付企业使用;对带动力强、发展潜力大的企业,优先提供金融担保服务,优先提供政策性信贷资金支持。建立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考核激励机制,加大金融支农力度。

    13.完善基础设施建管机制。农村基础设施三分在建、七分在管。要逐步建立农村道路、供排水、垃圾和污水处理、沼气、卫生保洁等公用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,配套县乡财政补贴、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。探索通过以奖代补、先建后补等方式,建立农村公用设施建设新机制。

  14.创新农村经营机制。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,稳定土地承包权,放活土地经营权,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.5万亩,发展适度规模经营。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。大力培育种养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、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积极探索推广 “企业+基地”、“家庭农场+农户”、“景区+生态农庄”等新型农业经营模式,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8家、家庭农场20家、专业大户160户。

  15.建设素质型农民队伍。农业农村发展,关键靠人;谁来种地、种好地,关键靠高素质的农民。立足我县打工大县的实际,瞄准已经实现原始资本积累的外出务工创业群体,以家庭式农场建设为核心,大力推进“双回归工程”(农村能人回归和农民企业家回归),吸引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回乡领办家庭农场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。以培养职业农民为核心,大力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,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劳务技能。2014年,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7100人(次)。

  四、改善农村社会治理

  16.保障基本公共服务。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进一步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、卫生计生公共服务、基本养老、贫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水平。稳定粮油生产,确保农村群众基本口粮供应。稳定农业、林业、畜牧、水保、农机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公共服务体系,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进一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。

  17.创新乡村管理服务。按照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、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原则,健全农村基层管理服务体系。结合“惠万民”活动,大力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,努力解决农村公共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问题。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,开展十星级文明户、文明新村创建活动,倡导移风易俗,培养良好道德风尚。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、妇女、老人及残疾人的关爱和服务。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,充分发挥司法调解、人民调解作用,融洽邻里关系,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安定。大力开展农民生产、生活互助,积极破解农民外出务工后家人照顾难以及农业生产缺劳力、缺资金、缺技术、缺信息等难题。

  18.加强村级组织建设。强化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,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。结合全省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,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,选一个好支部、配一个好书记、建一个好班子。建立村干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稳步提高村干部待遇。深入推进村务公开、财务公开,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举权和监督权。

  五、强化“三农”组织领导

  19.突出“三农”重中之重地位。农业是民生之本、发展之基,要强化首位度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“三农”工作的组织领导,准确把握农村工作改革的方向和节奏,统筹谋划发展思路和方法,舍得精力向农业倾斜、舍得资金向农业投入、舍得政策向农业配套,确保政策不减弱、工作不松懈、投入有增加。县财政每年预算农业产业发展基金100万元,重点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。

  20.加强协调推进。进一步强化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职能,按照“一个产业、一个专班、一个规划、一套支持政策、一个考核办法”的思路,加强对各产业的组织领导,制定产业5年发展规划及2014年工作计划,确定年度项目、资金整合方案,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督办检查。各乡镇(场、区)要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,确定1名党委班子成员分管,成立1个“三农”工作专班,细化工作措施,每年培植1-2个工作亮点,作为全县观摩现场。各涉农部门要强化服务,加强对产业发展过程的动态管理,及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,促进“三农”工作协调发展。

  21.改进考评方式。坚持“突出重点、过程管理、注重结果、客观评价”的原则,改进“三农”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。进一步完善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奖励扶持政策,建立到村、到户、到地块的产业电子信息档案,细化考核指标,严格考核标准,把考核工作贯穿生产全过程。加强对“三农”考评结果的应用,除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外,每年县委、县政府命名表彰 “十大特色产业专业村”、“十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”、10个“农村工作先进单位”、15名“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工作者”,充分调动各方投身农业农村工作的积极性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郧西县委     郧西县人民政府

  

附件:郧西县2014年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及美丽乡村建设奖扶政策

  一、马头山羊

  1.扶持新建省级标准化马头山羊场建设

  (1)按规范标准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,奖扶10万元/场;

  (2)集中连片流转耕地实施人工种草,每场达40亩以上的,免费提供草种;

  (3)经验收达到省级标准化羊场的,扶持揉丝机1台(6000元/台)、旋耕机1台(3000元/台)。自购的,凭购机发票,按相应标准限额给予补贴。

  2.扶持新建市级标准化马头山羊场建设

  (1)按标准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,奖扶5万元/场;

  (2)集中连片流转耕地实施人工种草,每场达20亩以上的,免费提供草种;

  (3)扶持揉丝机1台(价值6000元)。

  3.扶持新建县级标准化马头山羊场建设

  (1)按标准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,奖扶1万元/场;

  (2)集中连片流转耕地实施人工种草,每场达10亩以上的,免费提供草种;

  (3)半价供应揉丝机1台(3000元)。

  4.扶持马头山羊保种场建设

  对纳入保种场建设计划且完成保种任务的省级标准化马头山羊场,按能繁母羊200元/只、种公羊800元/只标准给予保种补贴。

  5.扶持商品羊生产群建设

  新发展“1235”模式养殖户,羊舍补贴2000元/个,并在指定种羊场(保种场)购买种羊的,能繁母羊补贴200元/只,种公羊补贴800元/只。

  6.扶持饲料加工技术推广

  推广使用马头山羊饲料加工新方法新技术所需用的农膜、试剂等物资,凭购物发票,补贴50%。

  7.实施“满栏工程”

  重点对省级(12个)、市级(36个)、县级(25个)规模羊场和六郎乡(130户)、湖北口回族乡(185户)、香口乡(138户)、观音镇(111户)4个乡镇的“1235”模式户先行试点,当年饲养山羊达到规定饲养量的每只补贴20元(暂试行一年)。

  8.种羊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250万元。

  9.考核奖励

  对完成马头山羊年度发展任务目标综合考评前三名的乡镇分别奖励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。

  二、蔬  菜

  1.基地设施奖扶。按规划区域连片建设标准大棚基地的,大棚骨架全额扶持,大棚膜半价扶持。

  2.露地菜种植奖扶。对当年连片流转土地面积200亩以上,且合同约定连续种植蔬菜2年以上的合作组织或生产大户,常年园按每亩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,一季园按每亩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。

  3.营销大户奖扶。流转土地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设施菜或100亩以上露地菜的种植大户或蔬菜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年销售本地蔬菜500吨以上的蔬菜营销大户,年终一次性奖励1万元。

  4.专业乡镇奖励。乡镇蔬菜基地达到3000亩以上,其中设施菜基地达1000亩以上的专业乡镇,给予10万元奖励。

  5.考核奖励。全县年度产业考核位于前三名的乡镇,分别奖励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。

  三、烟  叶

  1.专业乡镇奖励。对完成年度烤烟发展任务且综合考核前两名的分别奖励3万元、2万元;对完成年度晒烟发展任务且综合考核第一名的奖励3万元;对完成年度香料烟发展任务且综合考核第一名的奖励3万元。

  2.专业村奖励。对验收合格的烟叶专业村每个奖励2万元。

  3.烟农互助组奖励。对验收合格且排名前30名(烤烟、晒烟、香料烟各10名)的烟农互助组组长每人奖励1000元。

  四、蚕  桑

  1.桑苗补贴。对新建或改造桑园所需嫁接桑苗,实行免费供应。

  2.肥料补贴。对单季养蚕200张、产蚕茧5吨以上的蚕桑重点村,补贴肥料10吨用于核心桑园追肥。

  3.蚕房补贴。对核心桑园附近集中新建标准化养蚕专用房(每间不少于25平方米),并配套蚕具设施,每平方米补贴150元,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8000元。

  4.蚕茧补贴。对本县蚕农生产的鲜正茧,在平均收购价(中准级价格)低于18元/市斤时,每市斤补贴1元。

  5.养殖补贴。养蚕户所需蚕种、方格蔟和蚕前消毒、回山消毒所需蚕药实行全额补贴。

  6.共育补贴。对集中共育的小蚕共育点,每张补贴共育费10元。

  7.专业村奖励。对建设核心桑园800亩,单季养蚕农户达120户以上,年养蚕500张以上、产鲜正茧12吨以上的蚕桑专业村奖励4万元。

  8.专业户奖励。对有5亩桑园,年养蚕8张以上、产茧250公斤以上、收入8000元以上的蚕桑专业户奖励500元。

  9.技术服务补助。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指导当地农户每生产销售1市斤鲜正茧,补贴服务费0.5元。

  10.完成年产正茧任务补助。对完成县政府确定的年产正茧工作目标任务的乡镇按0.4元/斤标准补助。

  11.重点乡镇奖励。对完成蚕桑年度发展任务且综合考核前三名的乡镇分别奖励资金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。

  五、核  桃

  1.按照产业发展规划新建核桃标准化基地,所需种苗由林业部门统一提供。

  2.鼓励和支持企业、老板、大户及乡镇农业技术人员,通过土地流转、股份合作、技术承包、组建专业合作组织等多种方式参与核桃产业发展。

  3.当年新建连片标准化核桃产业基地500亩以上的,每亩达25株的,按1000元/亩的标准奖扶资金,连续奖励扶持四年,分年度按4∶2∶2∶2比例考核兑现。第一年每亩奖扶400元(主要提供苗木及管护资金),后三年每年每亩分别奖扶200元(主要是苗木补植和修剪、追肥、涂白、套种等标准管理化管理费用)。

  4.发展核桃产业重点乡镇(场),年终对基地建设和管护实行严格考核,综合考评前三名的分别奖励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。

  六、山野葡萄

  1.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葡萄酒产业,协调龙头企业与大户、专业合作组织或农户签订最低保护价收购合同;指导龙头企业合理制定野生葡萄收购价格,最大程度地保障采摘收益,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、培植、开发野生葡萄资源。

  2.鼓励林业专业合作组织、企业、老板、大户及乡镇农业技术人员,通过土地流转、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参入发展标准化野生葡萄产业。

  3.对集中连片发展标准化生态种植葡萄基地300亩以上的按1000元/亩·年标准连续扶持3年。并与神武天滋酒业公司签订发展合作协议的,该公司无偿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、生态葡萄苗木、水泥桩和铁丝。

  4.在自有山林、荒山或流转他人山林、荒山集中连片扦插、栽植野生葡萄达100亩以上且成活率达85%以上并与神武天滋酒业公司签订发展原生态野生葡萄基地协议的,按200元/亩的标准予以奖扶,连续三年。同时享受神武天滋酒业公司100元/亩·年一次性资金补助。

  5.对完成年度发展任务且综合考核前三名的乡镇分别奖励资金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。

  七、花  卉

  新发展花卉项目200亩以上,按1000元/亩进行一次性奖补。

  八、红  薯

  新建红薯项目基地2000亩,按照400元/亩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。

  九、茶  叶

  新建茶叶示范基地800亩,按照600元/亩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。

  十、中药材

  新建中药材示范基地1250亩,按照400元/亩标准进行一次性奖补。

  十一、美丽乡村建设

  (一)建设重点

  重点建设三个片区,即天河片区(水石门水库至天河口)、县城至五龙河景区片区、上津高速出口至上津古镇景区片区,每个片区重点抓5个村,共15个村;其他乡镇(场、区)重点抓1个村。

  (二)建设内容

  1.形成一个规划。每个村可选择一个组或一个片区,科学编制规划,具体包括宜居村庄、特色产业(规划到点)、清洁生产(到户)、基础设施(与村庄、产业相配套)、环境治理(到片区)、公共服务、生态保护等内容。围绕规划,除今年整合项目给予支持外,相关部门还要策划、包装、申报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、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。

  2.培植1-2个主导产业。通过三年努力,产业收入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50%以上。

  3.建设一片宜居村庄。不大拆大建、不贪大求洋,因地制宜,依山傍水,随湾就势,合理布局,适度集中,方便生活,节能环保。

  4.配套“五大工程”。(1)清洁生产工程,大力推广新品种、新肥料、新农药、新饮料、新材料、新能源;(2)安全饮水工程,保障供水水质、水量、水压安全,确保人畜饮水卫生、洁净、方便;(3)环境整治工程,开展垃圾分类、减量、无害化处理和植物湿地处理污水;(4)畅通路网工程,打通断头路、改造瓶颈路、连接干线路,逐步实现组组通、户户通;(5)村庄绿化工程,开展山体、道路、堤坝、庭院、空地等绿化,保护大树、古树、名木。

  5.形成长效机制。建立农民持续增收、农村公益设施(水、路、保洁、绿化)长效管护机制,提高村民自治水平。

  (三)奖扶标准

  今年计划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奖扶资金1000万元,具体奖扶标准为:

  1.三个重点片区规划设计费120万元;

  2.三个重点片区(五个乡镇)15个村,初步按30万元/村投入,计450万元;

  3.其他乡镇(场、区)14个村,初步按30万元/村投入,计420万元;

  4.对完成年度发展任务且综合考核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资金5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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